其他
【善治之城】以爱育爱,依法带娃——“蓝色港湾”未检团队走进学校开设家长课堂
为进一步推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
引导家长依法带娃
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
阎良区人民检察院
“蓝色港湾”未检团队
走进阎良区康桥小学
在“家长开放日”之际
为家长送去一份精心打造的
家庭教育指导“大礼包”
↓↓↓
本次家庭教育指导课堂未检团队专门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青少年成长指导师、阎小团青少年服务中心负责人王俪颖老师进行授课。
在课上,王老师先对发生在阎良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指出目前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在法律认识、亲子沟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从法律出台背景、家庭教育的定义、任务、内容、方法等方面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要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课后,学生家长表示,这堂课犹如一场及时雨,让我们明白了家庭教育“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老师讲课语言朴实、见解独到,结合事例把道理讲得明白又透彻,很有教育意义。
下一步
我院将持续关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问题让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END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供稿 | 蓝色港湾未检团队 马玉盈
编辑 | 宋 沛
审核 | 王小莉